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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子因发布不良影片和照片被抓,涉及不良内容多达120条!

近日,香港发生了一起引人关注的事件。一名名为李某的40岁女子,拥有三个子女,却从去年7月开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大量淫秽视频和照片,据称数量多达120条。

香港女子因发布不良影片和照片被抓,涉及不良内容多达120条!

香港警方在7日以涉嫌"猥亵裸露身体"和"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罪名将该女子拘捕。

据报道,香港警方于6月3日下午接到报案,有市民在浏览社交平台时发现了四张不雅照片,照片显示一名女子在观塘海滨长廊裸露身体、胸部和私密部位。

警方经过调查后于6日拘捕了一名40岁的本地女子,指控她犯下"猥亵裸露身体"和"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罪行。

据消息称,被捕的李某是一名餐厅服务员,居住在观塘翠屏北邨,已婚,并育有三个子女。

自去年7月以来,她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大量淫秽视频和照片,数量高达120条。

在她的推特账号上,她自称为"良家妇女",但"喜欢露出",并形容自己的外貌和身材普通。

警方相信她是出于个人私欲犯下这些罪行,并没有从中获得金钱利益。

根据她上传的照片,可以看到她曾在闹市街头"晒胸",足迹遍布淘大花园行人天桥、铜锣湾避风塘行人隧道、上环城皇街、都爹利街煤气灯附近、愉景新城附近行人天桥、沙田公园等地,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她都进行拍摄,甚至连M+博物馆外也有记录。

这名女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位,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另外,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390章)第21条,任何人如在香港发布淫亵物品,不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淫亵物品,均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3年。

结束语

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对于网络上不当内容的传播和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提出了更多关切。警方的行动显示了对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的重视。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使用社交媒体时要注意合理和负责任的行为,避免发布不当内容,以维护社会良好的网络环境和个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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